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范围
招聘职位及人数:防灾减灾岗1人、应急救援岗1人;年龄:35周岁以下,需应急值班值守,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6日,报名时间截至7月26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提交电子文档)(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学历验证报告;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ajjbgs@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XX岗一般专干”;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2879,联系人:彭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由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报考者凭报名表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9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专干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能体现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aopin.gmczrl.com/u0Ln1),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咨询电话:0755-88211879,联系人:韦工;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结合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将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8月16日
附件3: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doc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2024年广东深圳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专干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系统网址:http://gmczrl.ikaowu.com/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王工,13023017371
报名联系电话:曾工,0755-231984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4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3.附件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4.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5.附件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