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聘66人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我区城区及近郊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66名;公办农村幼儿园(含村小附设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40名,合计招聘10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毕业的,须取得教师资格(含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专业毕业的,须取得幼儿园、中职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或小学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报考农村偏远地区公办幼儿园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考试办法、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A栋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7-8320920、0797-8375125

  
4.报名携带材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到赣州市第五中学A栋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测试项目为以下4项。

  
1.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首幼儿歌曲进行即兴(配)弹唱。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即兴舞蹈(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首乐曲进行即兴舞蹈。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讲故事(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个主题讲故事。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4.简笔画(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个主题作画。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对需同一岗位2个或2个以上专业技能测试评委小组完成的岗位成绩,实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修正。公式是: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所在小组专业技能测试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平均分/考生所在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形分(畸高、畸低分),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合格线与体检

  
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职位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单项测试弹唱、即兴舞蹈、讲故事、简笔画分数排序,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不合格,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组织入闱体检对象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据实收取。体检时间拟于8月中下旬前完成。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分类别自主选择岗位。若某一类别招聘名额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缺额情况统一调剂岗位,调剂后的职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岗。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聘用合同,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学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所选的幼儿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今后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区党群工作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

  
城区含近郊区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励人均每月300元,农村幼儿园含村小附设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励人均每月500元,均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97--8375125。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聘106人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赣州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赣州经开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赣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赣州经开区城区及近郊公办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66名;公办农村幼儿园(含村小附设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40名,合计招聘10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毕业的,须取得教师资格(含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专业毕业的,须取得幼儿园、中职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或小学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报考农村偏远地区公办幼儿园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考试办法、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A栋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7-8320920、0797-8375125

  
4.报名携带材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到赣州市第五中学A栋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二)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测试项目为以下4项。

  
1.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首幼儿歌曲进行即兴(配)弹唱。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即兴舞蹈(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首乐曲进行即兴舞蹈。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讲故事(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个主题讲故事。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4.简笔画(满分25分):现场抽取一个主题作画。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对需同一岗位2个或2个以上专业技能测试评委小组完成的岗位成绩,实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修正。公式是: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所在小组专业技能测试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平均分/考生所在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形分(畸高、畸低分),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合格线与体检

  
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职位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在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单项测试弹唱、即兴舞蹈、讲故事、简笔画分数排序,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不合格,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组织入闱体检对象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据实收取。体检时间拟于8月中下旬前完成。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分类别自主选择岗位。若某一类别招聘名额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由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缺额情况统一调剂岗位,调剂后的职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岗。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聘用合同,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学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所选的幼儿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今后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

  
城区含近郊区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励人均每月300元,农村幼儿园含村小附设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励人均每月500元,均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97--8375125。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高中教师30人公告

  

  

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公办高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区高中教育事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现就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调在编在岗高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4名、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科高中;

  
3.必须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满五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属省市学科带头人、省市骨干教师、全国奥赛金牌教练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通知公告(招聘考录)中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和委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选调1人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5:1,选调2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1. 报名时间:5月5日-- 5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中学)A栋三楼。

  
联系电话: 0797-8320920、0797-8375125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本人任教年限和教学成绩证明,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中选调学科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将参照高考试卷的结构和难易度(英语教师岗位不考听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1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5;选调2人以上(含2人)的岗位,按入闱面试比例为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试讲。试讲内容为高中岗位学科相关课程。试讲前1小时,试讲者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后,当场备课、当场试讲。上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该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有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及违规行为,一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签发干部商调函和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如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无法调入档案或开具行政介绍信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经考试选调的教师调入我区后先安排在文清外国语学校、厚德学校高中部任教(民办学校),待我区公办高中建成招生后,原则上安排到我区公办高中学校任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375125。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9人公告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区党群工作部抄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一)6名、员岗位(二)3名(侦查岗,适合男性),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要求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院工作,但己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报名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69号)302室报名及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60%)、书面表达(占20%)及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20%)。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2: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97—8681682、8681680(传真)。

  
附件:《赣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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