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司法局下属广东省湛江市粤西公证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东省湛江市粤西公证处公证员助理3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工作分配,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需要下乡或外出办理公证业务;
5.能够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编制内)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
属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月薪为3500元;试用合格后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绩效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26日18:00。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材料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sfjzzc705@163.com,邮件名称为:本人姓名+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湛江市司法局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解。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湛江市司法局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含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证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湛江市司法局视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2天左右,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sfj/)和“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sfj/)和“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sfj/)和“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和考务费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9-3770006。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充实坡头区司法协理员队伍,结合司法协理员空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理员(坡头区二类编外人员)2名。岗位分别为:龙头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麻斜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招聘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应聘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现代管理类、信息电子类专业。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熟练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健康,能独立协助完成司法所相关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吃苦耐劳,积极履行聘用岗位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六)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依法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应聘者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证书(如有)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同一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1式1份,见附件1)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4楼408办公室(即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工办公室),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各个岗位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达3名以上(含3 名),方可组织考试,否则,该岗位不组织考试。
(二)考试。招聘单位将根据湛江市坡头区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坡司〔2023〕116号)有关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相关技能,满分为2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8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按照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组成,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计算机操作、面试的,视为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同意、坡头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本次应聘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者须确保本人填报的通讯方式无误及畅通,并随时关注招聘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者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发现应聘者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招聘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支付其他费用。
(四)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保证无劳动合同纠纷)。
(五)经招聘录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一年以上。
(六)拟聘用人选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未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另行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及附件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咨询电话:0759-3950012,联系人:李延江、庄雪颖。
(十)本公告由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工办负责解释。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三类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报考学历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办公室①(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带填写好的《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四)体检。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3600元(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联系电话:0759-3955583、0759-3950833。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三类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报考学历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办公室①(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带填写好的《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面试确定。
(四)体检。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3600元(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号,联系电话:0759-3955583、0759-3950833。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