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4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吉州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三)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其他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过时不予受理。考生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zqjyjrsk@126.com。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地点定于吉州区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数将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调剂后的岗位亦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1.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试教内容:所招聘岗位相关学科课程。

  3.试教方式: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如果出现该岗位入闱最后一名试讲成绩相同者,则组织加试)。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2.体检费参照教师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选择岗位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后不得放弃。具体学校及岗位由区教体局选岗时提供。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后的合格人选,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2.已聘用人员如果在2023年8月底前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条件中所需的有关证书,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咨询电话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0796-8237931;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8229380;监督电话:吉州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223828。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

  2.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其下属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05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依此类推。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含)。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笔试、面试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7日(8:30至17: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报名材料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笔试

  1.本次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笔试相关公告。考点设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入闱面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现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拟面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部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3.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各招聘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解聘后该岗位不再补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所有。

  

2.考生报考时如有咨询事项,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1.《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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